根据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分类管理,有序开展疫苗接接种服务,门诊每天优先电话通知接种如下疫苗:含麻疹成分疫苗(8月龄、18月龄的麻腮风疫苗)、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不详的母亲所生新生儿的的乙肝疫苗、13价肺炎疫苗(6月龄第30天内完成第3剂,12月龄至15月龄第30天内完成第4剂)、五价轮状病毒疫苗(32周龄内完成第3剂,2剂次间隔不超过10周)、九价宫颈癌疫苗(26周岁12个月前、一年内接种完3剂)等受最大接种年/月龄限制的疫苗。
根据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在未全面恢复正常的预防接种期间内,高新区各预防接种门诊将分类有序的恢复预防接种服务,控制人流量,避免人群聚集,自即日起实行门诊主动电话联系受种者预约接种时间,再至门诊接种疫苗的方式,无预约者不予接种。受种者无需打电话至门诊自行预约。
接种须知
请认真阅读以下接种须知
1、前往接种门诊之前, 要自行测量体温,评估受种者和陪同人员的健康状况。建议在家填写好告知单及预检单中需填写和签字部分,或自带笔在门诊填写。若受种者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取消预约,暂不接种。
2.受种者和陪同人员进入接种门诊前,需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问询、预检和筛查。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不予接种。
3.受种者接种疫苗后应在预防接种门诊观察30分钟,无不适方可离开,观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
4.前往接种门诊时,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受种者和陪同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针对小月龄婴幼儿佩戴口罩易发生意外的情况,应采取其他降低传播风险的防护措施,如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等。1位受种者原则上只允许1人陪同。
5.接种结束返家后,应密切关注受种者的身体状况。如有接种疫苗后出现的发热、局部红肿等,一般能自行缓解,无需特殊处理;如有其他不能缓解的不适,及时联系接种单位或到属地医院就诊。
再次提醒:请大家配合门诊工作流程,无需打电话至门诊自行预约,以便尽快完成接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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