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卫妇幼字〔2024〕3号)。
(三)山东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助产机构和辅助生殖机构身份核对及人员管理的通知》(鲁卫函〔2024〕352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潍坊市高新康复医院(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外科楼1楼东侧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
地址:潍坊高新区健康东街6369号。
四、办理条件
在高新区辖区内助产机构(潍坊市高新康复医院、阳光融和医院、中医院东院区)出生的活产婴儿,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按要求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依据:《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指导手册》(2002年8月出版)第三章第二条(一)签发对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活产婴儿(活产婴儿系出生时有呼吸、心跳、脐带及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体征之一的婴儿);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卫妇幼字〔2024〕3号)第五章第二十八条。
五、基本流程及办理方式
(一)产妇分娩24小时内,将住院分娩信息录入“山东省妇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统”。
(二)线上办理步骤:
1.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由新生儿母亲发起,手机下载“爱山东”APP,左上角切换至“潍坊市”(新生儿出生所在城市)服务专区,依序点击“办事”“高效办成一件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在线办理”,进入事项办理;
2.阅读“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须知,勾选“我已阅读”,点击“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添加”;然后点击“联办”;
3.填写新生儿父母信息后进行人脸认证,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并提交申请;
4.申请成功后,会按照线上填写的邮寄地址为您邮寄到家。
(三)线上办理申请材料:
1.新生儿父母身份证;
2.新生儿父母户口簿;
3.新生儿父母结婚证;
4.《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知情告知书。
(四)线下办理申请材料:
1.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母亲授权委托书(非母亲领取)1份;
3.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父母领取)1份;
4.签发机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1份。
5.《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知情告知书1份。
(五)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对条件符合、手续齐全、经审核无异议者,线上办理系统审核时间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自提交时间开始计算)、快递一般2个工作日内发放(邮寄时间不计算在内);线下当场办理。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冬春季 下午13:30-17:00;夏秋季 下午14:00-17:30)。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潍坊市高新康复医院(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医院)外科楼1楼东侧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
2.电话咨询:0536-5916008
十、其他事项
1.新生儿父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通过验证者,需由签发机构出具身份信息核查函,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显示人像信息的户籍证明确定父母身份信息。无法核实其身份的,不予上报住院分娩信息和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2.线上申领只适用于新生儿单次办理(单孩办理)。近3个月以内在高新区辖区内助产机构(潍坊市高新康复医院、阳光融和医院、中医院东院区)内分娩的新生儿,夫妻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随在潍一方父或母落户、父母婚姻关系为存续状态,已取好姓名且确定民族的婚生新生儿。换发、补发、单亲出生医学证明暂不支持网上申办。
3.新生儿取名应注意,姓氏随父姓或随母姓,新生儿名字(除姓氏外)应当使用国务院最新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填写。
——可提前通过微信关注“潍坊微警务”,点“微警务”,户政选更多,全程网办点选“新生儿取名指引”查询是否为规范汉字。
4.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不得对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作为曾用名。
5.线上与线下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特殊情况办理请咨询签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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